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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年多时间的努力,天津海事局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显著提高,廉洁执法全国领先。
为了从制度上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近年来天津海事局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人员评议与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同时,实行“三分开、三分离”原则,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分开、行政受理与行政审批分开、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分开,形成权力交叉内部制衡,互相监督的格局,减少因权力集中而形成的监督“空白”。近年来,天津海事局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执法依据、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时限、收费依据等,做到了“阳光执法”。
在健全制度的同时,天津海事局在每个集中办公的执法处室都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开通了行政执法和行风建设语音举报系统和行风专用电子信箱。3年多来,共走访港航单位109家、船舶23艘,发放征求意见表288份,召开座谈会15次,同338人进行了座谈,收集意见和建议89条。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天津海事局非常重视,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对策,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真正做到所提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这几年,天津海事局所处理的850件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信访举报逐年减少。在全国海事系统行风建设评比中,天津海事局综合指标排名居全国第二名,居沿海各海事局综合评比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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