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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幼“D”级食堂须于10日前整改完毕
昨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本市中小学幼儿园“D”级(不合格)食堂于4月10日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
据悉,此前公布的本市139个学校幼儿园“D”级食堂中,绝大部分已在寒假期间完成整改,消除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市教委强调,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天大事情”,春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因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2005年4月10日前,还未整改的学校幼儿园“D”级食堂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不能完成整改的“D”级食堂须停止使用,但要解决好学生、幼儿的就餐问题。
市教委、卫生局将于近日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进行实地督察。如果区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幼儿园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完成“D”级食堂整改,又未及时报告,一旦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将追究并查办有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在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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