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并开始实施《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机动车行车安全首次进入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是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前,它起到庇荫、滤尘、减噪等美化环境的作用,可现在,道旁大树的“高矮胖瘦”对诱导行车视线、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等也开始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近日,本市《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正式出台并进入实施阶段,机动车行车安全首次被纳入园林规定。
受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对行道树的要求,《标准》首次对道路分车带(岛)绿化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新《标准》,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主干道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米;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2米。中间分车绿带的栽植宜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米至1.5米之间的范围内,植物的树冠应枝叶繁茂,其株距不宜大于冠幅的5倍。为保证行车安全,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植。在绿篱的选择上,则应将植物高度控制在0.9米以下,保持绿篱的株行匀称,株型丰满、高度一致、合理密植,并保留养护通道。此外,机动车行驶道路行道树分枝点应在3米以上,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米。
道路分车带适宜植物
道路分车带宽度适宜栽种的植物
小于3米宜采用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
3至5可增加灌木和小乔木
大于10米可进行复层配置
行道树新标准
树种
抗逆性强、树冠成型性好、易形成直立的主干、冠大荫浓、寿命长、具有良好观赏价值的树种;
以乡土树种为主,提倡地方特色,以乔木为主,彩叶树种与绿叶树种结合,突出树木的季节变化;
对古树名木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尽量保留和利用道路两侧野生和半野生的自然环境。
株距新植的行道树株距不小于4米
树胸径主干道快长树不宜小于15c
慢长树不宜小于10c
次干道快长树不宜小于10c
慢长树保持在8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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