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通讯员吴梅):为加强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改善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创建国家卫生城市,4月11日,天津市全面部署房屋拆迁、拆除施工环境治理清整工作。
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各拆迁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天津市房屋拆迁工作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拆迁现场控制扬尘、工程渣土清运等工作有了很大程度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也存在部分拆迁施工作业现场扬尘污染、管理不严等问题。为防止春季沙尘污染,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下一步,天津市将集中力量对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范围内的拆迁项目拆除现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并以当前治理为起点,建立起针对房屋拆迁施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据悉,此次清整工作重点集中治理房屋拆迁、拆除项目施工现场围挡、防尘、渣土清运落实情况。要求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围挡,且围挡高度主干道路不低于2.5米,其他不低于2两米;工程作业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法”,加强洒水喷淋;施工现场渣土清运必须专人负责,及时清运,封闭运输,且清理过程中不得污染路面;严格坚持安全作业,禁止大面积推倒施工,拆除房屋时不得危及周边居民及行人安全。
今后,拆迁管理部门将对拆迁施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制定了五项措施:1、各区拆迁办和房管局从政策上把好房屋拆除现场治理的源头关,在受理申请房屋许可证和房屋灭失登记备案时,要认真审查拆除房屋方案,落实扬尘治理和安全措施,严禁使用无拆除资质的施工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拆迁许可证或房屋拆除通知书。2、在检查中,对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誉档案,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3、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4、拆迁单位、产权单位不得与失信拆除企业签订拆除房屋合同。5、拆迁单位疏于管理,现场失控,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允许再接受拆迁委托、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情节严重的注销其房屋拆迁单位资质。
为进一步强化拆迁、拆除现场文明施工,特公布天津市及中心城区范围内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监督。
市房管局(拆迁办) 23110542
和平区拆迁办 23121294 和平区房管局 23391715
河东区拆迁办 24223631 河东区房管局 84122032
南开区拆迁办 27388257 南开区房管局 27022089
河西区拆迁办 23259439 河西区房管局 28377073
河北区拆迁办 26358917 河北区房管局 26270701
红桥区拆迁办 86516875 红桥区房管局 27328602
东丽区拆迁办 84375159 东丽区房管局 84375958
津南区拆迁办 28399598 津南区房管局 28399598
西青区拆迁办 27394873 西青区房管局 27390670
北辰区拆迁办 26393731 北辰区房管局 2639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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