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日)本报以《男婴患肺炎遭父母遗弃》为题报道了两名安徽来津打工的夫妇将3个月大患肺炎的孩子遗弃在第三中心医院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天津电视台等其他媒体也纷纷前往医院与本报一同关注男婴的命运。
昨日,记者再次前往医院儿科看望了被弃男婴,他的肺炎略有好转。医院规定,这么小的孩子没有家长的同意院方是不能擅自进行检查的。因其父母不在,本应为他做的各项检查均无法进行,“希望他的父母赶快出现,这个孩子身体存在很多问题,必须尽快检查治疗,否则可能发生意外!”
据沈雁群律师说,男婴的父母如不尽快出现,导致男婴出现意外,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遗弃罪,须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男婴的父母明知孩子年幼有病且不具独立生活能力而故意将其遗弃在医院,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均已具备,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按法律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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