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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20日,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天津市区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会。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散襄军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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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散襄军出席并讲话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的工作报告总结了本市开展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做法,指出在市、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建立并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2004年,本市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已达到1862家,涉及职工41万人,比2003年增长了一倍,已占地方企业职工总数的30%。其中,区县企业1396家,占本市签订工资协议企业总数的75%,涉及职工13.5万人。本市还在部分进城务工人员中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开了全国此项工作的先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让职工得到了实惠,推动了企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在推动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积极进取,大胆实践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政策先行、精心组织,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搭建了坚实的平台;二是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是开展培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素质;四是展开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了解,营造了有力的舆论氛围;五是提供信息,搞好服务。颁布工资指导价位等相关数据,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报告分析了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力的工作条件,同时,指出了当前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从宏观层面讲,协商主体的地位还不平等。从微观层面看,一是企业管理还不规范,造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薄弱;二是协商代表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三是一些地区、企业和有关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还有偏差,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影响投资环境,引发劳资矛盾,影响企业稳定,从而影响着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
报告对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指出2005年要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开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从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入手,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从提高认识入手,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丰富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散襄军在讲话中指出,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他说,各级工会、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肩负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责任;建立和谐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型劳动关系的主要切入点。目前,本市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方面还没有走在全国前列,这与本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的总体状况是不协调的,我们必须要在工作上有突破性进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企业家协会和企业联合会负责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负责同志,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分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
又讯:今年本市将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广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入手,力争在3700户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提高职工收入水平。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工资的多少由工会代表与企业代表订立一个双方认可的标准框架,对企业内部所有成员实行公开。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报酬标准不能低于这份“劳资协议”。
此外,本市将对实施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出台优惠政策;凡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协商确定的工资总额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不再因提高职工工资而额外增加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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