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经理许某涉嫌职务侵占被检察机关逮捕,后因证据不足撤诉。许某被依法羁押期间,其妻四处“活动”,后送给自诩“手眼通天”的某公司经理陈某“打捞费”40万元。在确定陈某得到巨款且并未“出力”的三年后,许某夫妇终于决定报警,涉嫌诈骗的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拘。
南开区居民许某2001年初因涉嫌职务侵占60余万元,被该地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逮捕。许某被依法羁押期间,其妻夏某不明真相,四处“活动”,欲将丈夫“打捞”出来。后夏某通过朋友王某认识了某广告公司经理陈某。45岁的陈某自诩“高人”,称与该地检察、司法机关很熟,在听取许某的有关情况后,“开价”40万元,并许诺一定办妥。许妻夏某在中间人王某在场的情况下将4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陈某,陈某随后称前往活动再没消息。
后许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因证据不足撤诉,2002年许某被无罪释放。至今年3月,许某夫妇终于查明陈某拿钱后根本没有“关心”此事,于是二人来到南开分局刑侦八大队报案。八大队民警经蹲堵于近日在陈某住处将其抓获并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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