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建国以来绵阳市最大一起贩毒案经省高院终审结案。一贩毒团伙跨省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1500余克,其中3人被省高院终审核准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毒贩子肖福明、戴麟书找到西昌毒贩何长林准备购买海洛因。何在云南大理从毒贩杨维龙、杨维礼手中购买了500克海洛因卖给二人。戴将海洛因带到成都销售未果,二人又将海洛因带到绵阳销售。去年5月9日,绵阳民警挡获了肖福明。随后绵阳警方前往大理,将杨维龙、杨维礼及团伙其余成员抓获。
绵阳中院一审认定,该团伙成员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判处杨维龙、杨维礼、戴麟书等3人死刑,其余成员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杨维礼等人不服上诉,省高院终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遂维持原判,并核准了杨维礼等3人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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