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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想法儿融进去,让老百姓觉得你跟他们是一伙的”
金牛镇党委副书记张贤明,人很健谈,说话爽直。金牛镇共32个村,大勃留村是他包的村之一。
上世纪90年代,他也当过村支书。“那时候,支书是一言九鼎。我们村修路,有房在前头挡着,做工作做不通,我就开上铲车,铲了他的房。”
“这么霸道也行得通?”
“现在再这么干,就不行!人们的民主、法律意识都增强了,而且政策环境也不允许。”
实行“新模式”后,干部们到底有哪些转变?张贤明归纳如下:
以前,是干部个人说了算,这事你看对了,你说了算;看错了,你也说了算。现在,你考虑的事,经两委班子认可,拿出一个方案,放到村代会,让代表们说到底对村里有没有利,只有有利于大多数老百姓的事,才可能通过。
“一者是,取得一定法律效力;二个是,取得老百姓同意,他们才会支持你,帮你工作。实行了这套法儿,像大勃留这样的村,确实发生很大变化,村容村貌变了不说,人的精神面貌也变了。可以说,99%的人心基本稳定。”
“99%,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我包他们村,来过多少次。在车上、在街里,听老百姓议论,跟老百姓交谈。曾经有人到他们村,在街上随便拉人问,都赞同。”
我问张贤明:在你们乡,要是村支书还是个人说了算,老百姓又能咋地?“‘新模式’搞得好的村,老百姓有意见可以提出;搞得不好的村,用老百姓的话说,我不理你那碴儿。比如,你想拆临街违建,想扒我房,我就不搭理你,你就不敢扒。硬扒,我就去告你,干部也没法儿。”
他的结论是:以前干部的领导方式、作风,早已不适应今天的社会环境了。
“村民自治,也不是不要领导,领导到多咱都得有,都是核心,问题是怎么个领导法。你老是站在老百姓之外,指手划脚的,现在他们可以不理睬你。你得想法儿融进去,让老百姓觉得你跟他们是一伙的。更不能闹对立,顺应民意,才得民心。”
突然,他的话题一转,语调稍显低沉地道:“现在,当乡镇干部,也难了!以前,只管上传下达,对领导负责,让领导满意就得。现在,得考虑村民代表的意见,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利益,难当了!”
“我们找到了病根:实际上,就是个政治参与问题”
现任青县县委书记赵超英,有多年农村基层工作的经历。
自打农村实行“大包干”后,他们这些基层出身的干部,最明显的感受是:农民“不听话”了!再后来是干群关系紧张,上访农民越来越多,大部分村子“两委”之间闹矛盾。
赵超英的另一发现是:现在,农民不仅仅是土地的主人,还是他自己的主人;过去只有一个脑袋,如今人人都有自己的脑袋。
“对社会来讲,这是一种深刻的变化,也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可是,这种情形下的农村该如何治理?赵超英说他一直绷着思考这根筋。青县模式,历经了漫长的探索过程,最后在一个村的刺激下,渐渐成形。
这个村叫时楼村,曾是青县有名的乱村、上访村。整个村分南院、北院。南院人多,选票多,当干部的自然多,得到村里好处也多,像去村办纸箱厂上班等。北院人少,当干部的少,受益也少。两院冲突愈演愈烈,北院上访告状不断,他们告南院,也就是告村干部村务、厂务不公开。闹到后来,村民们提出“坚决分村”。
赵超英回忆说:“我们派工作组下去,问题并不像村民反映的那么严重。找来找去,我们找到了病根:实际上,就是个政治参与问题。”
好歹想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召集一个政治协商会,南院、北院的人都参加。可协商会成立不足月就散了,原因是两边人说不到一块,而且这个协商会也不合法。“我们又从现有的政治资源上找,《村委会组织法》提到成立村代会,但这个村代会是一个没什么实权,由村委会召集,非经常性的组织。我们要做的是,怎么让村代会由虚变实,真正把农村管理的实权赋予村代会。村民自治是个基本法,以前,我们把载体放在村委会上,对村代会认识不够。”
“全县乃至全国,干群矛盾、两委矛盾,为什么那么尖锐?实际犯的都是一个病:就是四个民主落实不到位。”
赵超英搬着手指说:四个民主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过去,我们只落实了一个,就是民主选举,直选之后就算完事了,并没有真正实现其它民主。实际上,这是民主的空壳化。“
他打了个比方:就好像设计一部机器,光有发动机,没有刹手;或者只有刹手,没有发动机,机器都不可能正常运转。在长期探索的基础上,他们设计出一套村治“新模式”:村代会作主,党支部依法领导,村委会办事。
再具体点说就是:凡村代会通过的事,不论对错,都得照办;党的领导,不是高高在上的领导,不具强制性,抓大放小,主要抓民心,起到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与村代会的关系,不是上下级,不是政治同盟,而是监督与被监督。
农村选举到目前为止是第6届,有人说是越选越乱,但赵超英不这么看,他认为在青县是越来越好。
“过去,因为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有话没地方说,平时民间的政治主张没办法表达,惟一参与的机会就是选举。所以选举中,老百姓的表达是随意、无序的,是在借选举之机,发泄过去的积怨,所以才造成选举的混乱。
“平时就有表达的渠道,参与的机会,该表达的表达了,该发泄的发泄了,没了积怨,就能够理性地处理村里的事务。”
青县于2002年试点“新模式”。2003年全县推广。
谈到效果,赵超英轻松地说道:“对那些乱村、上访告状村,用这个法儿治,特别灵。”
青县县委提供的数字:全县农村信访总量2003年比2002年下降11%,2004年又比2003年同期下降了26.8%.2003年以来,全县有37个上访村自动息访。
“过去,干群关系剑拔弩张。现在,老百姓自己的事自己作主、自己定,就是定错了,也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有的农民就说了:自己的事自己管,错了也没得怨,我还告谁去?”
赵超英去曹寺乡胡甸子村,一个老乡对他说:“以前吧,村干部说了,行也不行;现在,村代会说了,不行也得行!”这个村个别人欠了多年的土地承包费和农业税,经村民代表做工作,结果两个半天就交齐了。
“在现在的农村,道德的力量还是非常强大的。一个村住着,最怕得罪老乡,最怕被人戳脊梁骨。村民代表大多是家族长式的人物,或是村里管事的,像红白理事会的总理。他们算是村里比较优秀、脑子灵活、办事公道、有号召力的人。
“当上村民代表是一种政治荣誉,能做明白人、体面人、理事的人,这在农村很重要。家里有个红白事,得有人到场,人越多越好。在农村,家里老人去世,假如没人去,那可是最大的耻辱。
“从某种程度上说,村民敢得罪村干部,但没人愿意得罪村民代表。”
“现在,党的权威靠同意,也就是民意。大伙同意的事你才能办,你才有权办,这才是权威的合法性”
《青县村级组织规则》中有一条:村支书要竞选村代会主席,威信低、形象差、能力弱,未能当选的,一般要调整。实际上就是,竞选失利的村支书,要引咎辞职。在青县,约有85%的村支书当选。
有人对此不理解:村代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干吗非让村支书掺和进去?也有人评价甚高,说这正是“青县模式”破题之处,有胆量、有智慧,是忧党、忧国、忧民之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于建嵘认为:青县模式,不仅解决了村治模式问题,而且解决了共产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解决了基层党组织退化问题。他说:“共产党必须有基层政权,必须有政权意识。”“执政党必须树立接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巩固人民群众基础的观念。”
青县县委组织部王副部长:“村支书为保证自己当选,会自我约束,体现民意,赢得民心。竞选,他不仅要过党员关,还要过村民代表关。”
赵超英说:“老是向老百姓伸手要,要钱要命的,群众对干部十分不满,矛盾越来越激化。”他直言不讳地指出:“两委”闹矛盾的实质,是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因此,不少人以为,村里的大事小情,都应是村党支部说了算,其他村组织,只要尊重和执行党支部的决策就得。“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家家户户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经村民大会和村民选出的代表讨论,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所以,村委会不与党支部研究、协商,就可召开村民会议决策。
“在这种体制框架内,两委不出矛盾才奇怪呢。党支部、村委会,都争着为民作主。现在好了,让老百姓自己作主,你们一块合作干事,想办法让老百姓满意才行。”
但也有些人,抱着老黄历不撒手:“党,就是一把手!就是老大!就得说了算!”
县委书记说:“他们根本不了解现在下边的情况。别忘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你老站在外头,自以为自己是老大,可人家都不听你的了,你咋办?不直面现在的社会环境,太缺乏竞争意识、忧患意识。”
组织部副部长说:“你得直接融入民主中,才能学会领导民主。怎么领导?就是依法领导。村代会是个新载体,党的领导要渗透到村民自治组织中,而不是游离在外。在法律框架内,靠协商、合作、民主、法治的方式、方法领导。”
采访中,赵超英的一番话,颇有深意:
“过去,党的权威靠实力,靠对生产资料的掌控;现在,党的权威靠同意,也就是民意。大伙同意的事你才能办,你才有权办,这才是权威的合法性。”
我问他:作为县委书记,用了新法儿后,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赵超英眉开眼笑地回答:“老实讲,以前我不知道哪块云彩会下雨,真的不知道。因为农村处于一种极度不和谐的状态,稍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出乱子。
“现在,我不敢说绝对没事,但可以肯定,凡是‘新模式’落实到位的村,基本上没事。就是有事,也能自己消化、解决掉。因为,它们已经有了自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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