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招本市相应税收征管办法:预计很快将会公布调整商品房结构:使一般住宅占到总量的6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国家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直指当前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加大购房转手交易税收调控力度”、“炒地行为将被依法制止”以及“期房转让将被禁止”、“实行购房实名制”等楼市调控新策成为人们的议论热点。那么,这些令人们极为关注的新政策将如何落实到地方呢?就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天津的有关部门,了解本市的具体落地情况。
国家新策对个人购房转手交易行为加大税收调控力度
天津实招相关具体措施预计很快将会公布
政策回读:《意见》指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快报追踪:市地税局流转税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已经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应文件,“本市将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税收征管办法”。据介绍,相关具体措施约在5月底向社会公布。
国家新策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本市实招调整商品房结构,使一般住宅占到总量的60%
政策回读:《意见》指出,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据了解,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满足3个条件。
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快报追踪:据了解,本市4月份就稳定房价问题出台了6点意见:“第一,减少拆迁量,降低10%;第二,加快商品房建设,政府多提供土地;第三,调整商品房结构,使一般住宅占到总量的60%;第四,推进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第五,优化新建商品房的布局,1/3在市中心区,1/3在外环线以内,1/3在外环线外,降低房价,政府把交通修好,方便居民在新居住区进出;第六,严格监管,不准炒房。”
国家新策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期房再行转让
本市出台措施与国家政策不谋而合
政策回读:《意见》指出,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意见》同时要求,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位)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以上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追踪: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4月18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严格查处无证售房、囤积居奇、炒作房屋等违法、违规及其他以不正当交易方式哄抬房价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及《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市房管局出台了8项措施。人们仔细比较一下就可发现,本市与国家各自出台的相关政策,其调控思路可谓是不谋而合。
本市出台的相关措施规定:“禁止转让期房。开发企业已销售的商品房,买房人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得上市销售。”同时还规定:“开发企业自留期房的,不得在期房销售期间以期房形式上市销售。开发企业需自留期房的,应当在办理网上销售开通前,一次性将自留房屋的楼号、栋号、房号、面积等有关信息报送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上述房屋不得上网销售。需要恢复销售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本市房管部门还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预定的形式囤积房屋。“上网销售的商品房,除处于预定状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销售。确需预定商品房的,应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中签订预定协议,预定期限不得超过10天。开发企业不得以连续预定的方式借故不销售房屋,一套房屋超过三次预定的,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人员将检查预定协议的签订情况。”本市出台的措施还包括:“开发企业不得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哄抬房价或囤积居奇。严格商品房退房程序管理,禁止开发企业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哄抬房价或囤积居奇,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查处。”
国家新策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本市实招: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一个都不少
政策回读:《意见》指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追踪: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针对中低收入拆迁群众住房困难的情况,本市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和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三种住房的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着。据了解,从去年7月份正式受理廉租房配租咨询以来,截至目前已有近千户拆迁户搬进新居。到今年年底,7000余套廉租房将全部建成。
另外,本市还于去年年底推出了经济租赁房,目前已有600余户拆迁居民迁入。今明两年,本市将筹集8000余套经济租赁房供给拆迁市民。
今年4月份,本市推出了5700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有253户符合条件的居民购买了新房。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本市今年还将竣工120万平方米、2.1万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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