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指出,非法报刊的危害很大。
首先,非法报刊的出版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违反了新闻出版法规。
其次,这些非法报纸、期刊大多以盈利为目的,内容低俗,充斥色情、恐怖、暴力、谎言等内容,缺乏社会责任感,是文化市场的垃圾。
第三,这些非法报刊在出版方式上多以欺诈为主,严重损害了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
第四,非法报刊大量剪贴、拼凑他人作品,或者编造内容、伪造作者,甚至将低劣的文章署名名家发表,严重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
柳斌杰指出,取缔非法报刊是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自身提出的内在需求,对非法报刊进行专项整治是规范出版秩序,保护民族创新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大事,也是“扫黄打非”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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