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本市将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加强大学生公寓用品质量监督,大学生购买公寓床上用品要在认证企业内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不得统一配备。
根据要求,学校要在天津市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定点生产购销认定准入办公室审核合格的并持有2005年认定合格证书的企业中选择合格的产品。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
各院校要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说明:公寓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学校已联系有关认证企业提供合格的产品,由学生在认证企业中自主采购。为保证广大学生的健康安全,学校对新生自带的絮棉产品涉嫌质量问题的可申报有关部门提供免费检验服务,禁止新生携带不合格产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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