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本市工商部门获悉,目前本市工商部门尚无计划制定和推行由工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的电信服务合同范本。看来本市消费者要想使用上不是由电信运营商一家制定的电信服务合同还需要耐心的等待一段时间。据了解,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动、北京联通等已经达成一致,今后运营商所有与消费者签订的电信服务合同样本将由工商部门提供,运营商不能再向消费者提供由己方制定的格式条款。运营商不再提供格式条款据介绍,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动、北京联通等几方在上周达成上述协议,今后北京运营商将使用由工商部门和通信等部门把关的电信服务合同。这种新款电信服务合同的最大特点就是去掉了旧款合同最后一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运营商)所有”。除此之外,在合同具体内容的制定上,也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目前新款合同范本制定工作基本完成,相关部门将会在最短时间内推出。电信服务合同备受关注
由运营商制定的电信合同中包括电话卡期限过短和余额不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并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列为“年度十大霸王条款”之首。运营商尽管也曾推出了小面额充值卡解决这一问题,但诸多消费者仍然纷纷表示,他们的权益并未真正在合同上得到体现。而且中消协也多次对电信运营商的电信服务合同表现出关注,但是因为以往的电信服务合同完全出自于合同一方拟定,没有任何更改的空间,因此电信服务合同一直备受消费者关注。合同范本收欢迎
从工商部门获悉,目前本市工商部门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推出了多个合同范本,受到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欢迎和肯定,这种由独立第三方、且为市场秩序监管者工商部门来推出统一的合同范本,不但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利,压缩运营商对合同的自由裁量的空间,确保用户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而且还会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去年本市工商部门和旅游部门推出的《旅游合同》范本,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也得到了各旅行社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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