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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被指免费嫖妓而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罪名的香港前高级警司冼锦华,和同案的夜总会合伙人林春叶,向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上诉失败,两人需实时再入狱。
45岁的冼锦华被指在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期间,接受林春叶安排提供的免费性服务。在2003年12月被裁定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享受免费性服务等罪名,判监3年。而43岁的林春叶被裁定3项操控他人卖淫及3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经上诉后,两人于2004年获减刑至两年。两人服刑1年后于今年4月,获准保释等候向终审法院上诉。
香港终审法院今日作出书面判词驳回上诉,两人需实时收监,继续余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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