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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天津市目前正积极制定中心镇的建设标准和支持政策,重点推动12个中心镇的建设发展,力争到2010年,使其在农村城市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达到现代化小城市的规模。
根据有关部门的初步构想得知,本市要在郊区选择确定12个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比较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作为本市城市体系的重要节点,按照建设现代化小城市的标准,加快规划建设步伐,争取到2010年达到5万人以上的规模,10亿元以上的生产总值,2亿元左右的财政收入。今年起要在城镇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年内将新修和拓宽镇区道路38公里,完成给排水管道27万延米,建成4座变电站。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年内扩建7所中学、6所镇级卫生院、9个广场和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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