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牟本理30日透露,中国将着手制定《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这两个规划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未来的发展都将至关重要。
牟本理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坚定不移地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党和国家的既定方针。1949年以来,中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文件规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据他介绍,1984年,中国正式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并全力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实现减贫目标。
与此同时,民族自治地方和多民族省根据修改了的自治法,并结合本地区的新情况,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既丰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内容,也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充实。
目前,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条例133个、单行条例384个,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有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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