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的师叔、师伯敷用假冒“黑玉断续膏”后生不如死的情景,让人不寒而栗。不想这一幕居然在现实中上演。武清区一名男子小腿骨折后,敷用了一村医的祖传药膏,不想骨折没治好,反而造成了骨髓炎。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村医赔偿患者医疗费15000元。
原告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小腿骨折,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出院,此时其左小腿部有一块伤口尚未愈合。经人介绍陈到邻村的黄某处就医。黄某当即在陈某小腿上撒了药面,贴上膏药,并答应能治好陈某的病。治疗后,黄某还让陈某带回部分药膏和药面,并嘱咐陈某回家后要隔一两天换一次药。
陈某回家用药十几天后发现用药处变黑,于是找到黄某。黄某在对陈某伤处进行查看后,告诉陈某:“这个病我是不能治了。”并让陈某到医院治疗。陈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与黄某一起到几家大医院治疗。黄某为陈交纳押金4000余元,并答应回家取款继续为陈某治疗。陈某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因黄某未把款送到医院,而被迫出院。后来,陈某又筹款到北京某大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骨髓炎。为治疗伤腿,陈某花去医疗费近15000元。
在陈某住院期间,陈某和黄某签订协议,确认“由于黄某用药不当,造成陈某小腿皮肤坏死,伤口冒浓、骨头变黑,一切医疗费用由黄某负担,不得延误医疗费用”。被告黄某对这份协议提出异议,称该协议是原告胁迫所为,但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
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共计20000元。而被告黄某表示,原告的伤口在久治不愈的情况下,自动找到被告为其用药。被告给原告使用的药膏系祖传,在为其他患者使用时从没出现过任何问题,因此被告在事故中没有过错。被告无证行医应由卫生部门处罚,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无任何关系,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未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行医证的情况下为原告治疗疾病,属非法行医行为,对原告的损害后果应承担责任。鉴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应予维护。被告称该协议系原告胁迫所为,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综上,被告应承担原告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