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为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长芦盐务局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
这次整顿的重点是无证擅自经营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工业盐、不合格食盐投入食盐市场的盐业公司和盐生产企业;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经营者;无证照经营的小盐田;无证擅自运输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本市工商部门将会同盐政、卫生等部门,对从事盐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逐一检查,深挖、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制止非法利用盐土、硝土和工业废渣、废液加工制盐的行为,严禁无证照盐业生产经营活动。据悉,对本市一些地方盲目发展的无证照小盐场和已形成的专业私盐村,将引导转产和发展替代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取缔。
本市盐政、工商等部门还将重点对大型超市、城乡综合性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禁不合格食盐和加工盐、土盐、硝盐、工业废盐、废液制盐等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本市将对非法从事食盐批发、零售、储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查获的物品一律予以没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市卫生、工商等部门还将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的,坚决予以查处。
本市将在流通领域进一步完善食盐准入制度,在大型超市、市场全面推进和实行食盐经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不合格食盐退市制度,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运输、批发、零售许可证制度。工商部门将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接受市民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认真调查、逐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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