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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从市政府征兵办获悉,本市首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并从即日起开始办理。咨询电话:84636046。招收范围: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必须是经过中、高等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户口必须为上学前即为天津市常住户口。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中专学历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者,招收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并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等,部分项目标准如下:
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大学专科以上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谷丙转氨酶赖氏40单位以上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不合格。
5、同等条件下,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人员,优先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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