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天津市开始实施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该《标准》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项目由35项增加到93项。供水处将每月进行的水质抽检项目由4项指标增加到8项指标,即增加了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耐热大肠菌群四项指标。今后,本市的生活用水质量将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