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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李某做梦也想不到,自己酒醉后将车停在路边睡了一小会儿,就被冉某等三名匪徒绑架了。在交纳了3万元赎金后,李某方才获释。除了此次绑架李某,冉某等三被告人还犯下入室抢劫巨额钱财等多项重罪。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冉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3万元。冉某的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和18年。
2003年10月,被告人冉某在河北省保定军分区第二干休所院内,用其事先偷配的钥匙将停在院内的一辆价值7万元的捷达汽车盗走。2004年8月,被告人冉某、刘某、乔某持刀对一大货车上的安某等三名被害人进行威胁,抢走现金人民币1150元及手机两部。
2004年9月3日21时许,被告人冉某、刘某、乔某驾车在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附近行驶时,发现路旁停着一辆汽车,司机李某因酒醉正在熟睡。冉某等三人遂趁机掠走被害人李某随身携带的人民币100元,手机一部。而后,冉某三人将李某用胶带捆绑、蒙眼、堵嘴,将其绑架至河北省满城县郊外。在此地冉某等对李某进行威胁并索要赎金。在被害人李某之妻交出人民币3万元赎金后,冉某等将李某放回。
2004年9月30日20时许,被告人冉某、刘某、乔某经预谋后,携带刀、胶带等作案工具,驾车来到天津市北辰区某住宅小区。稍后三人破窗入室,蒙面持刀对两名被害人实施威胁并将其捆绑。此次犯罪冉某等抢得现金5.3万余元及项链、手机、戒指、香烟、银行卡等物品。在被告人抢劫过程中,一名被害人空手夺刀,结果被乔某用刀捅伤手部。2004年10月13日,三被告人在河北省徐水县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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