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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招办提醒考生考前做好准备,进考场时别忘带“两证一码”———考生证、身份证、考试用条形码。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考生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要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或者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这种行为属于考试违纪,将被取消所参加当场考试的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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