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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1岁的原北京某软件技术学院学生陈立宏,铤而走险入室抢劫,持刀将事主杀死。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陈和其他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出生于湖南郴州的陈立宏,2003年9月进入北京某软件技术学校学习。在校期间,父母每学期给其六七千元钱,然而贪玩的他不但把钱都花光了,而且还先后向一台球厅老板借了近5000元。还不上钱,陈便起意抢劫。2004年6月5日10时许,陈准备去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10号楼同学家里时,发现该小区9号楼14层武某(女,殁年29岁)家的房门开着。
武某下楼倒完垃圾回屋后仍未关房门,陈便决定抢劫武女士家。当日13时许,陈闯入武某家中,采用扼勒颈部、持刀威胁等手段对武某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陈为制服武某反抗,持刀切割武某颈部致武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陈劫取武某一张内存10元的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判处陈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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