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冯兆君):记者10日上午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了《关于对长征医院等三所医院建立医疗保险诚信医院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劳办[2005]155号),同时,批准长征医院、冶金医院、中山门医院正式启动实施医保诚信医院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临时恢复三所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从创建医保诚信医院试点启动之日起,参保患者在上述三所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医保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长征医院、冶金医院、中山门医院曾因存在医保违规行为,分别被市劳动保障局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取消医保医院定点资格和停止医保服务协议。在市劳动保障局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指导下,三家医院进行了彻底的整改,特别是长征医院在积极整改的过程中,已经完成了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门(急)诊联网。目前,这三家医院已同其他12家医院一同被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成为本市首批创建医保诚信医院的试点医院。据介绍,这三家医院试点工作运行一段时间后,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诚信医院标准对三家医院进行评估,达到诚信医院标准的,正式恢复定点资格,并正式签定医保服务协议。
据介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批复》中要求这三家医院,要加强创建医疗保险诚信医院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和完善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药品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加快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计算机网络联网建设,实现住院和门急诊联网。建立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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