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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由于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开展“阳光工程”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将2005年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享受优抚政策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对照以下的政策照顾信息表,就能知道考生享受政策照顾的类型。
2005年天津市中招政策照顾信息对照表
代码 中招政策照顾内容
A 市级三好学生
B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C “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D “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
E 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规定奖级获得者
F 市级以上科技活动、竞赛的规定奖级获得者
G 劳动技能竞赛规定名次获得者
H 文艺比赛规定奖级获得者
I 初中阶段“天津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J 2004年天津市中小学生读书征文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K 体育竞赛规定奖级获得者
L 烈士子女(加分)
M 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N 台湾籍考生
O 少数民族考生
P 援藏、援疆人员子女
Q 来津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归子女
R 烈士子女(优抚)
S 驻边境、沙漠区、三类地区及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T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Z 现役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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