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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悲情出手
种种迹象显示,中建两行最近一批分行行长请辞或被免职绝非偶然。而不久前发生的建行张恩照“事件”,更让问责制的真正推出变得刻不容缓。
“两家银行正处于股改上市的关键时刻,人事改革显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中总行的一位高层告诉记者,其实总行一直在致力于这项改革,甚至对总行总经理、分行行长一级高管的社交圈都有严格限制,但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推出了更为严厉的问责制。
中行办公室主任王兆文告诉记者,中行在人力改革中已经有引咎辞职制度,其中包括了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免职和职位调整,只是一直没有很好地执行。
“由于制度不明朗,实行垂直管理的银行体系没有对这类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中行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长感叹,近段时间来,国有银行大案要案频发,屡禁不止,更牵涉大量高管犯罪,“到了该下决心的时候了”,否则将积重难返。
新上任的建行董事长郭树清下定决心,要用铁的纪律和铁的规章制度强化问责。5月23日,郭树清亲自签发了《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实行领导人员失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制度,“包括总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在内的各级领导人员,如果严重失职,导致辖区内发生案件或违规问题,将要求其本人引咎辞职”。
据了解,此次中行被免职的20名分行行长都是因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了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其主要集中在东北、广东、山西、河北、深圳等地。
建行的情况同样如此。
建行“下课”的四位省分行行长及一位副行长所辖的地区都系案件多发区,2004年建行75%的大案要案都发生在这5个分行,占全行案件总数的41%,占所有涉案金额的91%。
“这么高的案发比例,这5家分行成为建行的重灾区,拿它们‘开刀’自然顺理成章。”建行北京分行行长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早在今年2月,银监会就责令建行对这几个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今后金融业将逐步实施问责制,使之成为一个常规,并逐步延伸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等其他领域。”中行的这位高层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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