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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压力“元凶”自首
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在电力稽查部门的配合下已查明,涉嫌非法购买“内部电”的一共588户,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另外,到正式售电网点小额购电完成“一次记录”的也被确定就是李霞。李霞在完成这一步骤时,大多选择到交通银行的自动售电机。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市公安局、市电力局主管领导均十分重视。专案组除调查案情之外,还要协助电力部门一同向那些不明真相,因受骗或贪图便宜等原因,简单认为购买这“内部电”仅是“占小便宜”的购电用户进行法律咨询和做解释工作。专案指挥部经常是通宵达旦灯火通明。
对李霞的抓捕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民警通过种种细微线索查明,李霞的前男友闫绪很可能也参与了此案,闫绪熟悉上面的“制电核心”,其在该团伙中的地位可能与李霞相当,甚至比李还要高。经查,闫绪现年35岁,此前有过两次前科,在祁悦等人被刑拘后便躲了起来不再露面。
警方一边搜寻有关闫绪参与此案的证据,一面通过闫的亲友正告其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闫绪也多次通过亲友给专案组传话,称自己不熟悉李霞的违法情况,更不清楚电卡盗电案的“上家”,现李霞已外逃。在警方看来,这些举动有点“欲盖弥彰”。在通过侧面调查固定闫绪参与此案的相关证据后,警方再度给其亲友施压,让闫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否则性质严重。
12月12日晚,再也坐不住的闫绪向专案组自首。其很快交代,自己与类似“售电总代理”的杨雄是好朋友,杨雄曾是电力部门下属申特公司的员工,其背后真正制造“内部电”的人,很可能是他的亲属,而且极可能现仍在申特公司上班。同时,闫绪还如实交代说,自己是李霞和杨雄之间的桥梁,也曾从中大肆牟利。
至此,该团伙窃电作案的脉络已经清晰地暴露出来。“内部电”的真正“制造者”———杨雄的哥哥、申特公司员工杨兵浮出水面。当晚,杨兵、杨雄兄弟俩眼见案情败露,相继来到公安机关自首。“12·01”系列电卡盗电案即将真相大白。
作案伎俩大白天下
36岁的杨兵,大专文化,住南开区汾水道,被刑拘前一直在申特电力电子厂工作。200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杨兵在本单位的电脑中发现了本不应该在电脑中存在的单位专用写卡程序。随后,他又在另一同事电脑中复制了部分辅助程序。经过试验,杨兵发现利用这些程序和旧的读卡器,能把电量写入旧电卡。后来,他曾试图把全套程序“移植”到家中的电脑中,却发现无法使用。
为了达到迅速暴富的目的,身为电力部门员工的杨兵,在明知这种行为属于窃电的情况下,却开始利用工作之便搜集旧电卡,往卡上注入5000度电量。然后再利用其弟杨雄等人的关系向外出售。杨雄在明知其兄有窃电嫌疑的情况下,主动为其联系购电人,通过朋友闫绪等人向外发售,并从中收取好处费牟利。随即,杨兵、杨雄、闫绪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由于此例电卡盗电案在全国尚属首例,随后专案组对8名嫌疑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审查。杨兵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而杨雄和闫绪在明知“内部电”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依然将“赃物”推广销售,并从中牟利,已涉嫌窝赃罪,亦被批准逮捕。而姜芸、祁悦、朱天等5人则并不具备明显的“主观故意”———虽然
他们中的多数人亦从中少额获利,但并不能证实他们在赚取差价时,知道“内部电”就是赃物。在退还赚取的少部分费用后,公安机关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后释放。
今年5月底,负责此案追逃任务的南开刑侦五大队,在河北石家庄将外逃达半年之久的李霞抓获。李霞初步交代,在银行系统中的200余户“内部电”的购买者,都是从其手中购得,大多时候,负责完成“一次记录”和送货上门的也是她。通常情况她“送货”上门时,电卡(即钥匙)是两个,李霞通过玩手彩的方式插入已被杨兵打入5000度电量的旧电卡,李再去为5000度电取得“合法外衣”。李霞交代,按正常流程,5000度电从杨雄到闫绪,到姜芸,再经她手转到祁悦,这几个阶段,电价一般是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1700元,逐步上涨。其从该银行售电“网络”中非法获利约10万元。昨日,李霞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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