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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三十三次委员长会议上学习了《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认为,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一重要文件,对全国人大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明确了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体现,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表示,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涉及方方面面,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重点要抓住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两个突出环节,支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成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为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等5个相关工作文件,作为具体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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