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盗铁轨扣件致使铁轨外移20毫米的河南男子张青志,前天被天津市铁路运输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46岁的张青志于今年元旦期间,携带活口扳手、帆布等工具,在古陡线2公里的铁路上连续拆盗50型铁轨扣件67套,共计价值418.75元,致使此处铁轨外移20毫米。另外,他还于去年12月下旬,在开滦集团铁路陡吕专用线16公里处,两次拆盗43型铁轨扣件129套,价值807元。经鉴定,张青志的两次拆盗行为均足以造成列车脱轨倾覆的危险。今年1月3日,张青志再次作案时,被铁路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青志秘密拆盗正在使用的铁路器材,足以造成火车脱轨倾覆的危险,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故而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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