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可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舆论监督作以下理解:
舆论监督在本质上并不是新闻媒体的监督,而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既然报刊是“无处不在的耳目”,那么,舆论监督就不是报刊编辑部的监督,而是亿万双眼睛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严格的监督。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的客观反映。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我们的编辑、记者必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经常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是什么,最不满意的是什么;最高兴的是什么,最不高兴的是什么;最赞成的是什么,最不赞成的是什么、最不能容忍的是什么。要善于把各种信息汇集起来,作为组织舆论监督报道的重要参考依据。
舆论监督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稳定。在现阶段,舆论监督至少有三种功能:一是评判功能。新闻媒体通过正当的舆论监督,把一些假、恶、丑的事物不加掩饰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人们去衡量、去评判,这是一种强大的、积极的社会控制力量,它有助于阻止和抑制不正确、不道德言论和行为的发生。二是宣泄功能。1957年4月8日,邓小平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指出:“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3页)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利益格局调整,不同利益群体会产生一些不同意见。社会上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存在,在人民群众中也会引发一些不满情绪。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让人民群众把意见和情绪释放出来,可以起到“慢撒气”的作用,避免这种情绪的积淀和突然爆发。三是警示功能。舆论监督可以起到提醒、告诫的作用,个别人受到批评和监督,会使更多的人引为警戒、受到教育。同时,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现,是一种自信心的展示,它可以使读者和观众从新闻报道中感受到我们党和国家完全有力量、有办法逐步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各种消极现象。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舆论监督是为了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巩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速改革和建设的进程。这就意味着我们的舆论监督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应该力求做到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弘扬正气,针砭时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要注意防止和坚决纠正那些阻碍改革、影响发展、干扰稳定的破坏性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是由多种监督形式组成的,主要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等。监督形式不同,其监督范围、监督特点、监督手段、监督方式、监督效果也会有所不同。新闻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新闻媒体广泛传播,主要特点是新闻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有鉴于此,在运用这种监督手段时,我们要尽量选择“政府重视、群众关心、针对性强、教育面广”的重大问题,尽量选择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事例,力求做到揭露面小、教育面大。在处理同其他监督形式的关系上,力求做到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要牢固树立依法进行监督的观念,不要“四面出击”,不要试图仅靠媒体的力量“包打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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