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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记者从2005年全国车辆双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天津市将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下月开始对私改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车辆营运证,严禁进入运输市场。
本市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另外,下月起到9月,本市将重点对运输石料、煤炭和不便卸载的水泥、钢材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以及在路上行驶的私改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据悉,本市外环线周边流动检查点位作为治超的一道防线,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将作为另一道防线,使本市尽快实现治超网络化。另外,本市将及时研究出台有关规定,对造成桥梁和公路设施损坏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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