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当前本市已经进入主汛期,为确保本市各学校安全度汛,市教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05年度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做好汛期各项预防工作,尤其是坐落在山区、水库、河边等危险区域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安全防汛问题。
根据《通知》规定,各区县教育局要立即对辖区内的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可以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各学校要组建专门的防汛抢险队伍,并设立防汛专项经费,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切实落实学校防汛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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