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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物价局了解到,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05年6月25日起适当调整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汽、柴油(标准品)零售价格调整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吨由4763元调整为4979元,每吨上调216元,相当于每升由3.56元调整为3.72元,上调0.16元。0号柴油每吨由4239元调整为4401元,每吨上调162元,相当于每升由3.66元调整为3.80元,上调0.14元。
成品油执行价格
汽油:
90号 3.72元/升
93号 4.01元/升
95号 4.12元/升
97号 4.24元/升
柴油:
0号 3.80元/升
正5号 3.73元/升
正10号 3.65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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