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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医护人员,如果在遇到患者无理刁难时能忍受委屈,就可能得到医德医风方面的奖励;相反,如果随意开具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患者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就可能得到通报批评等处罚。
日前,为提高天津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天津市卫生局特别制定出台《天津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试行)》,使奖、惩全都有据可查。 可能被奖励的医生条件
1、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突出贡献;
2、尊重服务对象,深受患者赞扬;
3、被评为最满意的工作人员;
4、在工作中,遇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
5、遇有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
6、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
7、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
8、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等。奖励的种类包括单位通报表扬、评选单位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行业通报表扬、评选行业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并在晋级、职称评定中作为优先考虑条件之一。 可能受处罚的医生情况
1、医生在工作过程中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
2、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
3、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利引发医疗纠纷;
4、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牟取私利;
5、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和“介绍费”;
6、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
7、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
8、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
9、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
10、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
11、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
12、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惩罚的办法包括单位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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