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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7日上午9:00
地点:天津南开区法院刑庭
案由:抢劫
去年4月2日凌晨,广西人冯某行至南开区八里台临园里居民楼前,发现路人平某独自一人便心生歹意,以言语相威胁抢走平某现金24.5元。后被平某等人抓获。
庭上,冯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他操着广西话低声说:“我当时真的是喝得太多了,酒醒以后特别后悔。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随后,公诉人宣读了证人证言,他均表示没有异议。
在最后陈述时,冯某低着头无奈地说:“因为喝了太多酒,又没法律常识,一时糊涂犯下这样的错。为了这点钱搭了自己的前途很不值,但我会好好改造,请求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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