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
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节选)
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
现行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设计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陷,考两张综合卷涵盖多达十门课程,这种打着对考生全面考察旗号的做法实际上产生的后果却是削弱了考试应有的专业偏向。尤其是法律史和法理学专业,这样的考法足以让那些爱好理论和历史、并且对此已经有大量阅读(因而很可能“偏科”)的考生被卡在门外。
对于这样的质疑,有一种回应是,我们可以通过扩大免试保送生的方式减少选择的盲目性。不过,保送制度本身的正当性是大可怀疑的。根据我校官方网公布的2005年度录取情况,免试生的数额已达到47名(其中本校30名!),远超过法学硕士生招生总数(110名)的三分之一了。保送生多,意味着通过平等竞争进入者机会的减少。保送生选拔的标准是本科阶段的考试成绩要名列前茅。如果按照各门成绩都必须达到前几名,这些人当然就只能被排除在外了,结果必然是研究生中太多考试型而非研究型人才。
我认为,在已经有了以实务人才为指向的法律硕士之后,法学硕士基本上应致力于培养学术人才。而我院现行的法学硕士招生考试制度是与这个目标背道而驰的。在不久前有研究生院有关人员参加的我院教师座谈会上,绝大多数教师都表达了对于这样的制度的强烈不满,我也曾对为什么我们应当回归2003年前的考试模式系统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即便教师都反对,决策者却依然我行我素,理由是这种研究生入学考试模式乃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意旨。这样的情况表明在有关学术制度的建立方面,大学并没有必要的独立性,教师群体则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弱者的选择也许只能是退避,因此,我决定自2006年起,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研究生。
特此声明,并致
敬礼!
贺卫方
法学院教授
2005年6月23日
一句“不招硕” 贺卫方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清华大学教授陈丹青因不满博士招生外语和政治成绩卡住有天赋的学生而愤然辞职的风波刚刚淡出人们的视野,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因不满硕士招生体制的弊端而宣布罢招,在社会上又引起不小的轰动。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这两所代表中国教育最高水准和改革方向的院校,对研究生体制改革的呼声,说明我们的教育体制到了必须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6月24日,贺卫方教授在学术批评网站发出了《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信中表示对法学院招考研究生中存在的制度缺欠表示不满,其一,考试专业课两张综合卷涵盖了多达十门功课,严重削弱了考试中的专业倾向;其二,大量的免试生、保送生选拔存在问题,减少了公平竞争。贺卫方还表示,自己的看法代表“绝大多数”教师对制度的不满,在“做了很多很多努力”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无奈才做出罢招的决定。对此,我们采访了部分专家、学者和学生,他们分别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研究生考试体制面临挑战
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法理学教授卓泽渊强调:对于一个国家、社会在理论发展上有前瞻性和先导作用的是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体制存在两个维度的考量,一是培养什么性质的人才,另一个是找什么样的人才来培养。贺卫方的看法与现行的教育体制、考试体制存在冲突,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这只是表象。深层次的问题反映了对研究生人才培养前途的认识以及教师在研究生选拔中自身的话语权问题。
他认为,研究生录取机制上教师和教育管理部门主导权、影响力的分配问题是研究生制度的根本问题,同时也是涉及考试制度的根本问题。教师在研究生培养中怎样起主导作用,贺卫方提出这个问题来反思、查找原因、寻求出路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不能把一个老师、两个老师停止招生作为一个偶然的教育事件来对待,而应该理解为现行教育体制所遇到的现实挑战,它关系到中国未来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价值的转换与确立。
卓泽渊谈到,是应该对研究生招生制度进行反思的时候了,每一个真正的导师都希望学生是自己学术生命的延伸,是对自己学术的发扬、光大。这也是对学术负责的表现。为此,教师们对于招收什么样的学生特别重视是情理之中的,是值得尊重的。
研究生考试存在的弊端
今年初,全国共有117万余人参加研究生考试,用百万大军过独木桥来形容并不过分。研究生教育资源的稀缺导致竞争加剧。作为研究生培养通识人才还是专业人才,我们的目标并不明确。严格的综合考试无疑会将一部分真正有研究能力的人排除在外。一方面,老师招不到好学生,另一方面,极少数的教师或教育主管部门滥招学生。
2004年—2005年北大法学院对于过去的考试进行了改革,主要是淡化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倾向,把13门“核心课程”统统纳入到考试的范围,对此,贺卫方反对说:考试固然要判断他在整个专业领域中的知识广度,但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学生对报考学科知识把握的深度和分析能力,如果面面俱到,没有哪一个方面的特长,能适合做研究型的工作吗?
现行的研究生体制来自于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定位。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在本科阶段都重视“宽口径”的基础知识培养,认为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增加就业竞争力。由本科教育延伸到研究生教育,管理者仍然认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首先应该确立在“宽口径”的基础上。这就与专家教授希望培养的学生“术有专攻”并成为自己学术的继承人的愿望存在矛盾。
贺卫方在博客网上还做了这样的分析:我觉得目前这样的一种体制,确实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像艺术专业的招生,还要去考一些跟艺术毫不关联的东西,这哪里是选贤任能呢?作出陈丹青那样的决定,我觉得是不容易的,值得同情。因为他看着艺术方面非常有天分的人,被莫名其妙的标准挡在艺术学院的门外,而考上的人在艺术天资方面又根本不够格,这种情况让为人师者确实非常非常的痛苦。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整体性的反思研究生考试制度,全方位的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我们的法律专业,现在有两种,一种是法学硕士,一种是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是培养面向实务复合型人才,这种专业的招生在我们这里已经远远超过法学硕士的规模。我们需要根据这样的情况考虑和设计法学硕士的招生和培养制度,把主要的目标设定为学术人才,我们要为将来的法学博士奠定基础。如果我们在招生的时候,不吸引追求学术目标的考生进入到法学硕士的行列,将来的法学博士招生又要以法学硕士为主录取的话,势必对法学博士甚至法学教授整体的素质带来潜在的损害。
记者采访中,许多学者反映,比如在中国法制史学科研究生、博士生招生中,外语学科成绩为什么要设定那么高的标准,是否必要值得探讨。
对贺卫方罢招方式众说不一
许多人对贺卫方在经过诸多努力仍无效的情况下采取摆招的方式表示理解,甚至校方也这么认为。
也有不少人反对这种做法,认为此举有些极端。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罢招是对学生不负责的表现,教师在制度改变前要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如果教师都采取这种方式表示对制度不满,那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将受到破坏。
来自校方的反应:希望尊重大学的自主权
北大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在6月2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能理解贺老师的苦衷,他的一些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的确,由于法律史和法理学专业相对比较冷一点,通过现在这种选拔方式能招到比较满意的学生会困难一些,可是从目前的大环境来说,既要消除社会的不信任、防止腐败产生,又要挑选最合适的学生,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偏才的的确有,可是像华罗庚、钱锺书那样的毕竟罕见,假如只考一两门,是不是更容易出现漏题,或学生靠突击取胜、投机取巧的可能呢?没有任何一项制度会是完美的,这一方的长处对另一方来说也许就是不足,难免有遗珠之憾,只能说选择相对比较合理的。如果从整个法学院的角度来考虑,现在的程序在保证公平、选拔人才方面还是非常严格的,也能避免人情、面子等给教授招生带来的干扰。
据他介绍,就此事北大法学院曾两次召开学术委员会专门研讨,并且针对贺教授的具体问题,提出过可以推荐历史系学生、在录取时优先等建议。
北大法学院另一位负责人也表示,作为一名学者,贺教授对考研的制度安排、学生质量有自己的想法是很正常的,个别专业出现个别的问题也可以理解,这说明北大的教授对教学是认真负责的,即使有很激烈的争论,出发点还是为了学生和教学。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不管选拔制度怎么改革,北大都希望把更多的好学生招进来。这位负责人说,北大法学院正常的教学和招生也不会因此受到什么影响,同时希望社会和舆论能够以更理性的方式看待此类事情,并对大学的办学自主权给予更多的尊重。
研究生教育体制存在两个维度的考量,一是培养什么性质的人才,另一个是找什么样的人才来培养。
我们不能把一个老师、两个老师停止招生作为一个偶然的教育事件来对待,而应该理解为现行教育体制所遇到的现实挑战,它关系到中国未来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价值的转换与确立。
———卓泽渊
法学教育的尴尬
评贺卫方教授的公开信
贺卫方教授前几天在网上发出的停招硕士生的公开信立即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在我看来,他的主要批评对象虽然是考试招生制度,但在深层次上,实际上是对法学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进行了反思。因此本文只能从自己的个人经验出发谈谈一点看法。贺卫方教授对法学学术人才的期待以及现行体制对这种人才的招生限制的抨击显示了一个学者的关切,但我以为,澄清他提出的问题,要从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入手。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特别是北大,其实是在职业教育和通才教育之间徘徊不定,颇为尴尬。因为如果是全盘职业教育,便可以像其他政法大学一样在本科就细分专业,直接“对口”,或许设立一个法律史专业(据我所知似乎还没有)专门接纳贺卫方教授说的“偏才”;而如果是通才教育,那么现在的法学教育在人文和社会科学方面的培养训练又远不够,或者至少学生感觉到这些跟其职业生涯关系不大。北大法学院因此就实行了一个法学内部的“通才”教育,本科不分专业,研究生再行选择。但囿于市场需求,学生自然在本科会比较看重民商经济法,而忽视法史法理等“冷门”,加之研究生入学考试所占比重轻微,就造成了贺卫方教授伯乐叹无马的状况。
贺卫方教授的公开信里隐含的一个意思是法学本科教育就应该或者至少应该起到为研究生输送潜在人才的作用,在我看来,这实际上仍然是苏联体制之下的思维惯性,为国家生产螺丝钉一样的流水线过程,只不过在“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口号下由原来理工科的偏重转向法律经济专业。如果真的要解决法制史人才缺乏的问题,我想还是要从本科法学教育的重新定位开始,这涉及到本科是否要办法学院的问题,如果本科生一进来就学习这些将来可以即时兑现的法律技术的话,那么忽视理论和历史的学习无可厚非,这也不是说“宽口径”、“十项全能”(即十门考研专业课)能解决的;而如果本科不接触这种赚钱热门的话,就是搞通识教育,文史哲博览,并规定这样的课程学习最好的学生才能进法学院的话,那么一方面可以在自由的教育中发现真正对法理法史感兴趣的苗子,另一方面又可以为法学硕士的学术研习积累人文基础。这或许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法学教育的尴尬,当然,需要时间。
刘晗北京大学法学院02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