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素质
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新疆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69年,大专及以上、高中(含中专)、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5.1%,12.2%、27.6%和37.9%,分别比1990年提高3.3、1.8、6.9和1.4个百分点,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94.65万人,比1990年增加66.67万人。
人口增长计划生育
2003年,新疆人口出生率为16.0‰,死亡率为5.2‰,自然增长率为10.8‰。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中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新疆从1975年起实行计划生育,先在城市汉族人口中实行,到1980年在城乡汉族人口中普遍推行。198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出《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的决定,并进行了6年的宣传工作。1988年,政府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1989年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普遍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城市家庭按照规定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育3个孩子;农村牧区家庭普遍可以生育3个孩子,符合规定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育4个孩子。这一政策规定符合新疆的实际情况,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拥护和贯彻执行。
人口现状
2003年,新疆总人□为1933.9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1162.5万人,占总人□的60.13%。分民族构成看,维吾尔族人□882.35万人,占总人□的45.62%;汉族771.l0万人,占39.87% ;哈萨克族135.21万人,占6.99%;回族86.67万人,占4.48%;柯尔克孜族17.37万人,占0.90%;蒙古族16.69万人,占0.86%;塔吉克族4.09万人,占0.21%;锡伯族4.03万人,占0.21%;满族2.39万人,占0.12%;乌孜别克族1.46万人,占0.08%;俄罗斯族1.11万人,占0.06%;达斡尔族0.67万人,占0.04%;塔塔尔族0.49万人,占0.03%;其他民族10.32万人,占0.53%。分城乡看,城镇人口665.11万人,比上年增长3.2%,城镇化率为34.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农村人口1268.84万人,增长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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