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一些主干道路的路口和某些繁华地区,总有领着孩子的农村妇女或者是残疾人向过往的司机和行人乞讨。这种情况可能很多数人都遇到过,这些乞讨者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借口,什么家里闹灾了、着火了、孩子生病了、钱被偷了等等。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出于同情往往解囊相助,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中好多人根本就是在编造谎言骗取人们的同情心。现在人们对于这种沿路乞讨行为已经非常反感了,在这两年的市"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这个问题提出建议,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加以治理。但是,沿路乞讨现象始终没有消失。
电台记者:市人大代表、天津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公司副总裁方健和市人大代表、天津工艺美院常务副院长孙敬忠都提过"加大对沿街乞讨人员管理力度"的建议,方健代表甚至是连续两年提了这方面的建议。
方健:为什么两次提这个事,牵扯到影响问题,包括国际影响、天津市的城市形象当然也牵扯到安全问题,在老百姓当中反应也很大,其实这个现象是个社会现象,也不是天津特产,我们到全国各地都有。
孙敬忠:这里面有好多是虚假的,甚至是欺诈的。因为这里不仅是咱们成年人要面对这些现象,还有很多未成年人,况且大家都知道,掏钱的人是心地善良的,实际上他救助的对象并不是这样的。
电台记者:市政协委员、天津一中教师潘怀伟也从政协提案的角度关注了这一社会问题。
潘怀伟:开始是外环线几个路口比较厉害,现在越发展越厉害,中环线也有了,而且现在快速路逐渐的开通,一些红绿灯路口也有了,形成了这么一种蔓延的趋势。这些要饭的成了一种职业了,不是真没饭吃要一口能填饱肚子,不是这种情况了,小孩成了他的道具了,这些人都职业化了。所以今年就这个很具体的问题提了这么个提案。
电台记者:对于这种有损城市形象、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本市民政、公安等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加以治理。但是自从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救助制度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沿街乞讨现象。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崇喜分析说。
王崇喜:作为民政部门来说过去是流浪乞讨这个现象不容许存在的,有一个我们就得收一个、教育一个然后遣送一个。现在呢在流浪乞讨人员中以流浪乞讨为职业的容许他存在,现在是合法了,符合我们救助条件的同时他又自愿的要求救助,我们救助管理部门实行无偿的救助,但是这个救助你自愿来,来去自由。过去这项工作是纳入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内容的,也就是民政局也是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个组成部门,我们承担这方面任务。但是目前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我们民政局不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了,而是纳入社会救助的一个部分了,面向的是流浪乞讨人员里的生活无着的。
电台记者:救助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本市民政部门对那些确实有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为他们看病买药、送他们平安回家。但是让民政部门头疼的是还有很多人拒不接受救助、继续以乞讨为生。天津市救助管理站书记李全成对此感触很深。
李全成:从2003年8月1号救助办法实施以来,我们一共救助了6327人,而且这个救助数量是逐年增多的,比如2003年8月1号到2003年年底,我们救助了710人,2004年全面救助了2537人,从今年1月到现在就救助了3080人。我们在节假日特别是元旦、春节我们采取流动救助,向社会承诺不让一个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冻饿街头,而且去年冬天就发现了5个人脚已经冻烂了,我们都送到医院,截肢、找家,找不着家的我们安置。 我们从4月25号开始,在流动救助的基础上,我们尝试进行劝导救助,就是针对那些背着小孩在马路中间要钱的,我们做了几次这样的尝试,但是效果都不太好。一个是劝导之后没有一个来的,肯定是他不需要你救助,我们就把一些救助卡给他们,告诉他们如果你在这要不了了,有困难直接到我们那去,想回家我们给提供车票,想在救助站住,我们给提供食宿。我们前两天还都在马路中间,比如海光寺马路中间、长征医院马路中间,但是后来就发现我们一去人家就开始跑,所以又怕引起交通事故。
电台记者:不接受救助这不等于是有地方管饭人家都不领情吗,要是真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走投无路能这样吗?怪不得善良的人们也难免会对流浪乞讨行为打上个问号。目前,公安部门也正在针对这部分人的欺诈行为进行深入调查。
刘建华:从2004年的2月开始到目前我们对主要路口、路段拦车乞讨、贩卖物品的这些生活无着的人员几次进行力度比较大的清理,对1700人次进行了劝导、疏导,有的给予警告。这部分人通过我们初步调查看,绝大部分来自甘肃、贵州、安徽、陕西,大部分是中年妇女,都领着小孩。很多孩子未必是自己的,很多小孩都在睡觉,我们怀疑给孩子吃什么东西了,怎么都混混然呢?我们现在正在搞调查。这些人绝大部分住在市郊接合部地区的私房出租户,他们成群结队,以这个为赚钱的途径了。
电台记者:但是应该说目前,公安部门也面临着执法依据不足的尴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建华说。
刘建华:现在我们的难处和救助站一样,公安机关在法定的规定下最多是引导、护送、劝说,强行的不行了。我们现在只能说你违反了治安管理、违反了交通秩序我们把你从马路边带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很多老百姓碰上这个打110,但是警察去了也束手无策,只能是批评教育。这个事情我们也感到很棘手。
电台记者:针对民政、公安等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完善地方立法、加大宣传力度等建议。市人大代表、天津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公司副总裁方健,市政协委员、天津五福公司董事长赵黎就提出了完善相关立法问题。
方健:当时制定这个收容法的时候这些问题没有很全面的、连贯性的考虑,希望市政府出面。现在是依法行政,在天津市的地方立法上能不能也做点工作,包括从人大这个角度能不能配合作些工作。
赵黎:前一段对偷井盖视为偷盗,偷盗也就是拘留十五天或者七天,然后就放出来了。但是现在给上升为破坏公共安全罪,逮着了就能判刑,所以这样偷井盖的人就少了。我觉得对乞讨的这些人从司法解释上从法理上确定一个违法性。
电台记者:要杜绝沿街乞讨、特别是以欺诈等手段乞讨的现象发生,需要立法先行,但是立法总需要一个过程。为此,市人大代表、天津社科院教授潘允康和市政协委员、天津一中教师潘怀伟都建议,要在正式法律出台之前,运用其他一切可以运用的相关法律加以治理。
潘允康:可以分几步走,搞地方立法或者是管理办法可能得需要一个过程,先借鉴一些相关法律,凡是和这个现象有关的比如说不管你困难不困难你跑到马路中间,你就违反了交通法,城市环境管理还有其他一些法律都能有一些相关条例,先依这些法律把他们管起来,我认为这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我在红绿灯那,看见红灯、停了,然后我开车门下车,交警肯定要罚我钱,我这是违章。但是你再那给他们钱这个本身也违章,所以从交通法规的规定来说,能不能对司机也加上这么一种宣传教育,开车的司机或者乘车的人要愿意扶贫到马路边去,但是你在马路中间、在红绿灯这给他钱就算违章。
电台记者:当然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应该让广大市民了解真相,这些看似贫困的流浪乞讨人员,不是没人管,而是他们主动放弃了救助,甚至是利用了人们的善心。潘允康代表和潘怀位委员都建议告诉身边的人,别让自己的善举助长了不良的风气。
潘允康:我们把这些人的是经常翻拍出来用各种形式告诉大家,人们知道这些都是这样的人,《实话实说》前两年两个记者搞了一个卧底武汉乞丐的,拍摄了很多武汉乞丐生活,介绍完人们一看原来这样啊!如果把这些东西经常告诉群众,大家起来自觉抵制,这样他们的市场就会大大缩减,缩减之后给管理人员带来了方便。他们不是弱势群体,在天津他要是发了财,回到老家全村人都知道天津好要饭,呼噜就来一帮,就越来越多了,得让他们感到在天津要不到。建议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所以还是得宣传让大伙知道内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助学去、建希望小学去这是应该干的。
电台记者:赵黎委员还建议可以通过街道居委会向市民进行宣传,也可以利用居民区的公告栏,提醒广大市民别盲目行善。孙阳:由于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都深受乞讨人员的干扰,赵黎委员专门对部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跟踪调查,她发现他们大都是有组织的开展活动的。为此,赵黎委员建议,要好好管管这些组织者。
赵黎:因为这些人都是有组织的,有一个姓白的秃头他养了10多个人,他到处去收这些没胳膊、没腿或者脑子有病的,在吉利大厦门口要饭的哪个小细胳膊,都是他养的。他每天到点把这些人接走,他有一辆紫色的破大发,他接到小海地易初莲花超市后面租的房子里。这些人晚上都在那住。他跟乞讨的人四六分成,乞讨的人拿四,他拿六,所以我觉得对这些人应该把组织者打掉,这些人就没法立足了。
电台记者:听众朋友,扶危助困是我们的传统美德,遇到身处困境的人,我们大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但是,当面对这些以乞讨为生的人,您不妨吝啬一回。这样的吝啬也许是在帮他,帮他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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