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弘毅
广田从1933年任外务大臣后,一直做到1936年3月任总理大臣时为止。他在第一次近卫内阁中,又担任外务大臣迄至1938年5月为止。
从1933年到1938年间,当广田担任这些高级职务时,对于日本在“满洲”所获得的东西,曾巩固其基础,并着手为日本而去利用这些东西。对华北政治经济生活的“指导”方针是使其脱离中国其他地区,以便为日本支配中国政治经济生活做准备。1936年,广田内阁计划和采用了向东亚及南方地区扩张的国策。这个具有深远影响的政策,终于引起了1941年日本和西方各国间的战争。同时在1936年,还重申并推进了日本的对苏侵略政策,其结果就是“防共协定”。
从1937年7月7日中国战争再起后,广田整个在职期间,在华的军事作战一直为内阁全体所支持。同时自1938年初,他就阐明了对华政策的真实本质,并且为了“征服”中国,废除国民党政府,设立一个为日本所支配的政府来代替它的工作而竭尽了一切努力。
在1938年初,通过了关于动员人力资源、产业资源、潜在资源及天然资源的计划和法令。而这些计划的要点几乎未作变更,就成为以后若干年中继续进行对华战争及进一步推行侵略战争的准备基础。广田充分知道这一切的计划与活动,并加以支持。因此,本法庭认定,广田至少从1933年起就参加了实行侵略战争的共同计划和阴谋。作为外务大臣,他曾参加对华战争的实行。
关于1937年12月和1938年1月和2月的南京暴行,他以外务大臣的地位,在日军进入南京城后,立即接到了关于这类暴行的报告。根据本法庭的意见,广田没有在内阁会议上主张立即采取措施以便停止暴行,以及他未采取其他可能的任何措施来停止暴行,这是他对本身义务的怠忽。他明知上述保证没有实行,并且每天都进行着成千的杀戮、强奸、以及其他暴行,他却以此种保证为满足。他的怠忽已达到了犯罪的程度。
本法庭根据罪状第1项,第27项及第55项,判决广田为有罪。
板垣征四郎
板垣自1931年起以大佐地位在关东军参谋部参加了当时以武力占领“满洲”为直接目的之阴谋。他进行了支持这项目标的煽动;他协助制造引起所谓“满洲事变”的口实;他压制了若干防止这项军事行动的企图;他同意和指导了这种军事行动。嗣后,他在鼓励“满洲”独立的欺骗运动中以及作为其结果的扶立傀儡伪“满洲国”的阴谋中,都担任了主要的任务。
他在1934年12月任关东军副参谋长,自此以后,对扶立内蒙古和华北的傀儡政权甚为活跃。他希望将日本的军事占领扩大及外蒙古,以便威胁苏联的领土。他制造“反共”一词,作为日本侵略华北的借口。
在1937年7月卢沟桥战事发生时,他从日本被派至中国,以师团长地位参加战斗。他对于扩大在中国的侵略地区曾表示赞成。
1938年5月他做了近卫内阁的陆军大臣。在他的主持下,对中国的进攻急剧扩大。他曾参加重要的内阁会议,其中作出了企图打倒当时的中国政府而代之以傀儡政府的决定。嗣后,他对于树立汪精卫傀儡政权的准备工作,负有很大的责任。他还参加了为日本的利益而开发中国占领地区的工作。
作为平沼内阁的陆军大臣,他还要对中国战争的实行及日本的扩张军备负有责任。在内阁中,他是日德意无限制军事同盟的积极主张者。他是日本在东亚及南洋所谓“新秩序”声明的强力支持者。
从1939年9月至1941年7月止,他以中国派遣军参谋长的地位实行了对华战争。从1941年7月至1945年4月为止,他是朝鲜军的司令官。从1945年4月至投降之日止,他指挥着司令部设在新加坡的第7方面军。
他一方面进行了对中国、美国、联合王国、荷兰及苏联实行侵略战争的阴谋,同时明知这些战争是侵略战争还在其实行中担任了积极而重要的任务。
本法庭根据第1项,第27项,第29项,第31项,第32项,第35项及第36项罪状判决板垣为有罪。
从1945年4月至投降时为止,板垣所指挥的地区包括着爪哇、苏门答腊、马来亚、安达曼和尼古巴群岛以及婆罗洲在内。在上述时期中,有成千的俘虏及被拘留者收容于这些地区的收容所中。在这一时期中,这些收容所的状态之恶劣非言语所能形容。粮食、医药品及医疗设备的供应是非常不够的。因营养不足所生的疾病蔓延甚烈,其结果是每天死很多的人。到投降之日止还活着的人都处于可怜状态。板垣对于数以千计的俘虏和被拘禁者负有供应的责任,他应对自己有义务适当扶养的数千人的死亡与痛苦负责。本法庭根据第54项罪状,判决板垣为有罪。
木村兵太郎
木村以陆军军官身份,在本案所审理的时期中,其大部分时间是在陆军省担任有关行政的事务;最后在1941年4月做了陆军次官。以后,他又被任命为企划院的参与和总力战研究所的顾问。1944年8月做了缅甸方面军司令官,迄至1945年日本投降时止,他一直任此职。
他虽然不是指导者,但是他参加了或者是他本人所提议,或者是参谋本部或其他机关所提议的,经他同意与支持的政策之订立和发展。因此,在实行侵略战争的阴谋中,他是有价值的合作者或共犯者。
他在作为阴谋者之一活动的同时,在1939年和1940年作为师团长,接着作为关东军参谋长,后来作为陆军次官,他在中国战争及太平洋战争的实行中,都担负有显著的任务。他清楚地知道太平洋战争的非法,但他仍充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并继续担任至投降时为止。
他是积极的参加违反战争法规者之一,因为他同意在许多场合使用俘虏去工作,这种工作是为战争法规所禁止的,由于这种工作所处的情况,使数以千计的俘虏遭受了最大的艰困和死亡。木村一方面明明知道在所有战争地区中日军犯下了何等程度的暴行。他从未采取惩诫办法或其他步骤去防止在他指挥下的军队的暴行。
本法庭根据罪状第1项,第27项,第29项,第31项,第32项,第54项及第55项,判决木村为有罪。
小矶国昭
小矶国昭参加了1931年的阴谋,因为他是三月事件的指导者之一。这次事件的目的是打倒滨口内阁并使支持占领“满洲”的内阁上台。其后,自1932年8月他被任命为关东军参谋长起,他在日本对外扩张计划的发展中担任了指导的任务。
从1932年8月至1934年3月止,他以关东军参谋长的地位,曾制订并同意了经由陆军省向政府提出的下列提案和计划,即根据日本政府所采用了的阴谋者的方针去进行伪“满洲国”的政治与经济的组织。
同时当他任参谋长时,还发生了侵入热河和在“满洲”的新的战斗。
后来以平沼内阁和米内内阁中拓务大臣的身份,小矶支持和参加了:对华战争的指导,占领法属印度支那的发动,以及为取得荷属东印度的让步和最后控制其经济所从事的谈判。
在同时期中,他倡导了日本应向“各方”扩张的计划。
1944年7月,小矶做了总理大臣。以这种地位,他主张并指导了对西方各国的战争的实行。当1945年4月,日本的战败已属显然时,他辞去总理大臣之职为铃木内阁的上台打开了道路。
小矶在1944年任总理大臣时,对于日军在各战争地区所犯的暴行和其他战争罪是充分知道的。小矶做总理大臣期间,日本对俘虏及被拘禁平民的待遇并未有任何改善。这就等于是故意无视他自己所负的责任。
本法庭根据第1项,第27项,第29项,第31项,第32项及第55项罪状,判决小矶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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