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的施行,将使出租车管理更加规范。
一项调查表明,天津市出租汽车拥有量达32000辆,居全国第三位;万人拥有率达到66部,居全国第二位。日均载客80万人次,节假日高达100万人次以上,全年运送乘客近3亿人次。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经开始施行了,与以往相比,新的条例共有10大变化。
现有车辆不再扩容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本市将对出租车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现有的车辆数目为32000辆不再扩容,车辆到达报废年限后,只更换新车,即使车型改变了,仍然保留原有牌照号码。
“黑出租”认定更严了
以前稽查人员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时,一定要确定“黑车”车主有实在的经营行为。新的条例规定,禁止在非客运出租汽车车辆上设置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标志和设施。所以,非法设置顶灯、计价器等运营标志的非经营车辆,就算没有经营行为,也算“黑出租”。
违反条例要扣分
新的条例规定,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条例的行为实行记录积分制度。达到一定记录积分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参加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组织的集中培训。在学习期间,驾驶员要停止运营。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返运营岗位。
新条例同时还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经两次通知拒不参加集中培训的,由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5年之内不能重新进入出租汽车行业。
“黑出租”最高罚三万
今后,对于各种违章行为,将会加大处罚的力度。例如,对于无证经营的“黑出租”,罚款额度将由现在的2000—10000元,提高到3000—30000元。
开出租年龄有限制
司机反应灵敏,对于出现非常事件时非常重要。为了保证乘客人身安全,新的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驾驶员,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开出租至少三年驾龄
乘客打车,到达目的地很重要,但是安全更加重要。以前本市要求从事出租车驾驶员工作的司机,要有两年以上驾驶记录,现在起,则要求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光凭一本驾照,不能开出租车。
外地人也能开出租
以前只有具有本市户口的,才能申请进入出租车营运行业,现在本市放宽了对户口的限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合法的手续,外地人也能在本市开出租。
准入资格条件放宽
为了适应对于驾驶员户口限制政策的调整,对于出租车司机准入资格的驾驶证件要求,由以前的必须有天津市交管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宽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
监督电话位置有变
以前,出租车辆所属公司的监督电话都是印制在车辆的尾部,新规定改为在左右车前门喷刷企业、服务管理组织的名称和监督电话。
三个证件名称更名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更名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原《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更名为《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原《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更名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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