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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监管使农民工不敢抗争
北京京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些地方,之所以发生类似新疆的事件,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我国农民工用工体制不健全。农民工进城之后,缺少相应的服务机构为其找工作,当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后,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替他们维权,农民工只得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包工头。在就业市场上的弱势地位,使他们不敢与包工头抗争。
更为主要的原因是监管缺位。社会治安管理缺位,劳动用工管理缺位,使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的“管理者”,胡作非为到不忌讳法律约束的程度。
据记者了解,这些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出现,而事件的炮制者大部分是包工头。
日前,建设部传来消息,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用3年时间取消包工头,而代之以劳工带头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说,目前,以包工头牵头组成的劳务队伍是我国建筑劳务的主流群体,导致出现非法用工,农民工劳动和生活条件差,管理混乱,克扣、拖欠工资等问题。包工头式用工的泛滥,同时造成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大量出现,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专家开出根除药方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去年,全国有1.2亿农民在城镇打工。一些地方,农民工平均每天实际工作在10小时以上。
“要解决类似问题,靠的是法律监管的到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到位。”邓云林律师说,对于胡作非为的包工头,要像打击走私、贩毒、拐卖人口那样严惩不贷。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白丽建议,各地劳动监察部门有必要对砖瓦窑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是否遵守工作时间,是否存在殴打、虐待、体罚、非法拘禁、扣押证件等侵害农民工人身权益的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桑云希望,有关部门能主动地向广大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鼓励企业和农民工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编后
最近,被媒体曝光的包工头虐待农民工的事件已有多起,辽宁、河北,现在又是新疆。说起来,我国的宪法、劳动法等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强大的保护,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事?
从已曝光的事件中,不难看出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政权力从企业中逐渐退出,管理者以实现效率目标为借口控制了更多的权力,劳动者则失去了行政权力的强力支撑,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引资、利税等数字指标,往往在资本的无理要求面前放弃了劳动者的权益。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天平开始出现倾斜。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背景下,一些技能差、知识水平低的困难群体成员,难以避免地分担着沉重的就业压力,承受着劳动关系的倾斜。
二是,劳动关系的诸多重要领域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一些已经实施的法律规章依然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以集体合同的签订为例,平等协商的过程往往没有真正落实下来,履行情况更是缺乏有效的检查和监督。而缺少监管更导致了法律的落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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