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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概况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总量为12.4万人。
各类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6.4万人,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4.32万人,技工学校1.48万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2000人。在中等职业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中安排课程改革试验班5000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4000人。
从计划的安排看,应届初三毕业生只要希望继续升学,在高中阶段都有学可上。
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高级中等学校有: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和技工学校等。
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同等情况下,根据考生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是否是区县级三好学生、填报志愿顺序和中考基础学科(语、数、外)成绩择优录取。
政策提醒
据了解,今年本市中招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第三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含在津招生的外省市中职学校)录取。
中招集中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中等职业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可实行注册入学。
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试验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按志愿校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切块投档的办法。
填写第三阶段录取“服从分配”而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录取。
市内六区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中职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班;高级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院组织实施。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其他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区县中招办在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区县组织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录取通知书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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