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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获悉,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制定的《零售商食品采购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出台。即日该标准将通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7月22日。连锁经营协会负责人介绍说,《规范》意味着我国零售商食品采购领域首次出现国家推荐性标准。
采购规范分三个等级
据悉,《规范》将按照被审核机构的生产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基础水平、高级水平、推荐水平。《规范》规定了零售商采购食品过程中对供方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并可作为第二方和第三方对供方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的依据。同时,《规范》规定了食品加工行业应遵循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列明了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要求、管理职责、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资源管理、产品实现、运行控制以及监视、验证和改进等内容,从而为供方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设定了详细的标准。据了解,《规范》还强调了供方应确定并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食品安全性、合法性和顾客的要求,针对供方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制定了全方位的标准。
规范将提供采购标准
记者从本市商业部门获悉,目前本市超市等食品零售商的采购方式,随意性比较大,并没有什么详细的规范可以依托。本市某超市负责食品采购的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超市在采购食品时,主要是审核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卫生防疫证明等。如果今后能按照基础水平、高级水平、推荐水平三个级别来选择食品生产企业,就为超市这样的零售商提供了一个衡量产品和企业质量的标准,有利于超市采购中对食品企业的挑选。
酒类流通管理本市落实细则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委获悉,针对日前商务部发布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本市终于制定出落实两项行业标准的具体细则。
根据酒类零售的行业标准,本市有关部门要求从事酒类商品零售活动时应具备经营技术条件和符合经营管理技术要求。经营技术条件包括经营资质、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人员。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等。
据了解,在经营管理技术方面,本市有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员管理和广告管理4个关键环节。采购管理包括采购商品的质量控制、供应商的选择、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销售管理包括销售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发票或小票、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和商品明码标价等要求;人员管理强调对接触商品的人员要加强健康卫生管理;广告管理强调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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