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05年1月20日《深圳“砍手党”来自小山村》曾记录过小伙子阿星的故事,他15岁开始就给“砍手党”团伙做饭炒菜,却从没参与过他们的任何一件作案。18岁开始,他便离开“砍手党”团伙,在工厂兢兢业业打工。7月8日,他所在的工厂主管辞退了他,但他没有学着“砍手党”去抢,而是一怒之下,把主管给刺杀了。“我觉得城里人就是那个高楼,高到天上去了,我们在下面仰望,看得帽子都掉下来了,都看不到人家。”
→他来自遥远的小山村
→梦想中的城市诱惑着他
→他蹦跳着来到梦想中的城市,却发现,城市的天是那么高,城市里的人,高到天上去了,他抬起头,望得帽子都掉下来了也看不到,够不着
→没有什么文化与技能的他生存艰难,他的同乡很多做了砍手党,他在夹缝中挣扎
→他没有像同乡那样去抢劫,最后却杀了人
“我想洗个头,可能这一阵子都没法洗头了。”阿星在记者站局促的洗手间里脱下他的花衬衫,用冷水洗头。“还想换下这双鞋,这双皮鞋我穿不习惯,是我一个老乡的。”阿星害羞似地缩着脚,脚上是一双不太合脚、款式有几分时髦却充满了污垢的尖头皮鞋。
已是凌晨1点,楼下士多里仅有40码的拖鞋,阿星脱下了那双有点可笑的皮鞋,换上了新买的拖鞋,由于有点小,脚跟还在后面露出一截。
门外有人敲门。
“他们来了。”阿星低声地说:“你明天给我老爸打个电话,叫他照顾好我弟弟,不要让他走我的路。”
他很平静地站起来,迎向走进来的两位警察。
这是7月10日凌晨两点。
7月8日晚上9点,因为喝满月酒喝醉旷工一天,在汕头潮南区峡山镇打工的阿星被工厂辞退,在领取工资和扣压身份证问题上与主管起了冲突,阿星把主管阿章砍死。9日,潜逃到深圳宝安公明镇的阿星,在本报记者陪同下自首。
这个曾经跟同乡砍手党团伙厮混了半年多的小伙子,一直没有像同乡那样去抢劫,却仍然杀了人。他还不满20岁。
“我杀了人”
“我见证了阿星挣扎、崩溃、走上杀人路的过程,”原本报深度记者(现《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已经连续几个晚上没有睡好了,“没能阻止他,我觉得很内疚。”
因为去年深圳公明等地抢劫事件猖獗一时,警方发现这些抢劫团伙大多数来自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因为经常有被抢劫者的手被砍掉的案例,民间因此叫这些抢劫团伙为砍手党)。当时还是记者的傅剑锋到温江村采访,认识了当时在家养病的阿星,后来他在稿件里写了对阿星的印象“棱角分明,但脸色蜡黄,带着一种20岁的年轻人不该有的沧桑和疲惫。”,“从15岁出来打工,永远都睡不够。”
阿星跟砍手党的几个“老大”都是从小的好朋友,但是他自称没去跟他们一样抢劫,而是从15岁就开始到深圳、东莞等地打工。
阿星当时的一句话,曾经让傅剑锋久久难忘。阿星说,“如果有一天,工厂把我辞了,或者工厂倒闭了,我又找不到工作,甚至连回家的钱也没有,我就只有跟着他们去抢”。“他的话当时让我感觉一寒。”傅剑锋说。
7月9日傍晚,还在北京的傅剑锋接到阿星的电话:“你过来不过来?我出了很大的事。我昨天晚上杀人了。”
当天晚上9点,本报记者一行在公明广场一家公话亭旁边找到了阿星。高高瘦瘦,穿着花衬衫,笑笑的眼神,看起来很文静。
“我真的杀人了,我的手上好像还有血腥味。”他微笑着,很从容地讲述作案的经过:“不晓得砍了多少刀,没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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