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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衡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远福宣布,《关于开展在衡省人大代表述职活动的工作方案》经常委会表决通过。李远福同时表示,这种以制度的形式,要求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之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介绍,该制度的实施,意味着在衡阳的66名省十届人大代表将在今明两年向市人大述职。据悉,人大代表的述职内容主要包括: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该方案还规定:述职完毕,市人大常委会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级进行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其提出告诫;被提出有不履行职责、损害代表形象、有严重违法违纪等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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