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发生爆炸的贾家堡原接替矿井原本就是一个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证照全无的矿井。2003年侯丽芳的丈夫陈治芬与贾家堡煤矿签订承包协议,承包期为10年。2005年初,陈治芬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侯丽芳以继承的方式与对方续签了承包协议书。
调查人员介绍,侯丽芳在签完协议后再也没在山西露面,直至这次被警方抓获。尽管她对煤矿事故及虚报情况并不知情,但她在被警方控制后却轻描淡写地对调查人员说:“人已经死了,花多少钱都没关系,只要能让我继续干下去。”
这一近乎荒唐的说法,连调查组成员都觉得诧异:作为煤矿承包人,对煤矿安全事故方面的政策几乎一无所知,她似乎根本不明白死了这么多人的后果已经不是能不能“继续干下去”的问题。
“他们的心比煤还黑,在他们的眼里,金钱可以摆平一切。”调查组的一位成员说。
侯丽芳在事故发生后也确实显得非常“阔气”,除了主动给一些遇难者家属每家至少20万元赔偿外,还将900万元交到当地政府,作为事故善后费用。
宁武县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宁武的煤矿瓦斯含量不高,但并不表明不含瓦斯,一些矿主抱着侥幸心理,不在改善安全设施和通风条件上下功夫,却一心只想着赚钱,最终酿成惨祸。
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使30多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埋在漆黑的矿井,让30多个完整的家庭从此破碎,而矿主用来打发这一切的只有一个字--钱!
在金钱面前,丧失良知的还不只是矿主。据办案人员介绍,事故发生后,不少人拿了矿主的钱,参与转移遇难矿工遗体,事后守口如瓶;在藏匿矿工遗体的内蒙古丰镇市,知情人三次面对办案人员的调查都矢口否认,丰镇市殡仪馆甚至出具了书面证明,信誓旦旦保证绝无此事……
一些人在利欲面前丧失了人性,更多的人则在关键时刻坚守着良心。瞒报事件发生后,一些知情人主动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举报,最终使事件真相大白。
“利剑”之下怎能逃生
煤炭大省山西,自从2002年5月运城富源煤矿发生瞒报事件后,最近3年没有发现大的煤矿事故瞒报事件。
为什么突然出现瞒报动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为遏制煤矿事故频发,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山西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极为严厉的处罚办法。比如:凡是造成死亡事故的煤矿,包括各种保险在内死亡1人赔偿不低于20万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乡镇煤矿,不得再经营,必须关闭、拍卖;凡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责令停产;凡是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准生产等等。
这些硬措施被称为悬在煤矿经营者头上的一把“利剑”。为了逃避制裁,一些利欲熏心的矿主不是选择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而是在出了事故以后选择瞒报。“他们瞒得了一时,却瞒不了一世,在信息和传媒如此发达的社会,想将事故瞒到底根本是不可能的。”调查组的一位负责人说。
“煤矿层层转包是造成事故频发和瞒报的另一个原因。”调查组的一位负责人说。侯丽芳在取得矿井的经营权后,又将煤炭生产转包给福建人赵云娣(已在这起事故中死亡)。层层转包,层层赚钱,安全生产责任也层层瓦解,以至于事故发生后,没有人能说出完整情况。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据宁武县公安局局长傅卯田介绍,目前除侯丽芳和侯传高外,矿长王继武、副矿长王二喜也已经被刑事拘留,其他在逃涉案人员正在抓捕之中,他们将饮下自己酿成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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