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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采取什么措施,才能用最少的钱使自己的疾病得到更好的治疗呢?昨天,市社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为患者提出了一些建议,供需要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参考。
选择医院因病而异
市社保中心的有关人士提醒参保人员,患病时不要一味地、不分病情轻重地往三级医院跑。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保基金起付标准高,个人负担重。建议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和疑难杂症需要确诊的,一般应首选三级医院;病情不是十分严重的可选择二级医院,如果仅仅是恢复和康复期的以及已确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以选择一级医院为宜。
另外,在三级医院已手术完毕脱离危险期进入恢复和康复期的也可选择转诊、转院至二级或一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同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还可选择“家床”治疗。
住院期间别忘维权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医疗单位必须为住院患者提供每日医疗费用明细账单,即“一日清单”。内容包括检查治疗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及住院预交费等。参保患者在住院时,一定要索要“一日清单”,还应与当日的实际治疗情况进行核对,尤其是对贵重药品的用量、大型设备的检查次数、全程治疗项目的实际治疗时间和次数以及植(置)入体内的高价一次性医用材料更要仔细核对,以防为个别定点医院的虚假申报和来路不明的费用买单。
此外,医保规定,医院如要求为参保患者使用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时,要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因此在用药和诊疗前,患者一定要询问治疗医生该项目是否是自费项目。
出院结账仔细核对
由于个别医院患者出院的总账不一定与“一日清单”明细的汇总数相符,往往是总账金额大于明细的汇总金额。因此,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患者在出院时要保管好“一日清单”,仔细核对无误后再结账。
对定点医院申报的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社保中心将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将进行“拒付”。“拒付”的费用,是由定点医院的医生违规行为而发生的,这部分“损失”将由定点医院自己承担,不应由参保人员支付。因此,参保患者如发现定点医院有向自己转嫁“拒付”费用的行为,可向社保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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