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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正式开始对原产对方的约7000种商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货物通关。东盟和中国联合进行的可行性研究表明,自贸区将成为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的经济区域,其国内生产总值约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估计为1.23万亿美元。 今日起互惠关税
据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于7月1日正式实施,双方用20天的时间对彼此的关税减让表进行技术性核查,并调整相关的海关数据系统。从今日起,正式开始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表,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协议对正常产品降税提出了以下要求: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指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至5%;至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至5%。老挝和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税目的关税降到0至5%;至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为0。越南至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至5%。 天津市企业从中尝到甜头
市商务委负责人介绍说,为使中国与东盟双方尽早享受到自由贸易区的好处,中国与东盟制定了“早期收获”方案,自该方案和“中国—泰国—新加坡蔬菜、水果零关税”实施以来,本市已有一批企业按照规定领取原产地证,享受了优惠关税。
为了帮助国内进出口企业更好地利用优惠关税扩大对东盟出口,国家商务部近期将出版对东盟出口操作手册。
另外,每年10月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目前本市已有十几家进出口企业准备参加今年的博览会。
关键词:“早期收获”方案
为了使中国与东盟双方尽早享受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好处,中国与东盟制定了“早期收获”方案,即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余种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实行降税措施,到2006年实现零关税(越南2008年实现零关税,老挝、缅甸、柬埔寨2010年实现零关税)。
作为“早期收获”方案的附加,我国和泰国于2003年10月1日起对蔬菜、水果实施零关税。2005年1月1日新加坡加入,中国—泰国—新加坡三国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框架下,对蔬菜、水果产品相互给予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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