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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农业部门获悉,为让人们吃得更加放心,尤其进一步确保蔬菜、水果等直接入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天津市加大监管高毒农药的使用,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等高毒农药用于喷洒蔬菜和水果。
目前,在本市蔬菜、水果生产上,高毒农药已被禁用,100万亩蔬菜和几十万亩水果用药大多使用了低毒、低残留农药,特别是蔬菜生产用药更加安全,确保了本市农产品质量。为更好贯彻好国家有关规定,本市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更严格的措施,以继续巩固用药安全。其中规定,对销售剧毒农药的,违者将被罚款6万元;农民在已成熟的农产品(瓜、果、蔬菜)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除进行3万元的处罚外,还将责令农户立即销毁已成熟的农产品,严禁被污染的农产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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