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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以“婚检率大幅下降,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大幅攀升”为由,恢复了强制婚检制度。诚如所料,与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取消强制婚检一样,此举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辩论热潮。
“不得已而为之”,这恐怕是对黑龙江这个举动最恰当的界定了。“每年,该省仅有0.43%的新人自愿婚检,约出生1.8万名缺陷儿”,医学数据是不会说谎的!且先不论“恢复”、“强制”这些词顺不顺耳,也不去说“好马”是不是应该“吃回头草”,有一点确实毫无疑问,黑龙江省的这一做法是对每个家庭、对全社会负责任的表现。
但同时,有几点我们不得不弄清楚,过去的高婚检率,为什么急剧下降?群众何以如此对待卫生部门的工作?以前我们的婚检工作是不是“走过场”?是不是给新人平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医生是否足够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所以与其把“低婚检率”完全归咎于人们观念的落后,不如努力改进婚检工作的不足,让人们真正自愿接受婚检。
两年前,我们的政府从更具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提出“取消强制婚检制度”,这种进步是巨大的。政府所作出的努力,也理应得到公民们的响应和配合。婚检固然属于私事,但婚姻却是夫妻双方的事情,自愿接受婚检,是对夫妻双方负责,也是对未来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给公民自主选择的空间必定会不断扩大,当然这也意味着公民个人责任的增加。作为一个现代社会成熟的公民,理应负起这种责任,将自主选择变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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